第48章 装完毕就跑真特么刺激-《文娱救世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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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在座的,有哪些是清华大学的同学么?”

    顾诚把那名男生反问得哑口无言之后,云淡风轻地转向他身边的其他观众。

    话音刚落,“唰”地一堆女生举手了。

    坐在那一片的都是清华的学生,总有三五十个。

    于是顾诚随手点了一个看上去相对长得最顺眼的女生。那个妹子连忙把手上的纸巾塞到衣服里,紧张激动地站起身来,等待顾诚的盘问。

    “你们清华大学,大一的时候要上法律基础课么?”顾诚的表情非常和蔼,让人如沐春风。

    “嗯,当然是有这门课的。”女生脸色一红,激动得不要不要的,能够被顾诚这样的人点名提问,比拿奖学金还值得大书特书。那妹子一边回答,一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:

    等我毕业的时候,一定要在简历上写上“我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场合,跟顾诚说过话”。

    找工作的时候,这句经历说不定比她清华大学的文凭还值钱呢。

    顾诚保持着节奏,继续微笑提问:“那么,你还记得,宪-法中对公民信-仰-自由的描述,是怎么样的么?”

    “诶?我……我不记得了……真对不起,我们都是理工科生,大一的法律基础课是开卷考试的……”妹子猝不及防,羞愧得几乎要哭出来了。

    那可是被顾诚这样的大神提问的机会啊!竟然这样搞砸了!

    问题是,顾诚的思路怎么会这么跳跃!

    “不记得了么?行,没关系。”顾诚依然看不出不快,非常和蔼地循循善诱,

    “为了说明问题,我不想顺着念法条,我们倒过来解读——宪法中,对于公民信-仰自由的规定,最细微末节的是‘有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宗-教活动的自由,有自主选择信哪个教派,有自主选择信哪个宗教的自由’,但是在这一切之前,最根本也最直接的一条,是‘有选择信与不信宗教的自由’。

    所以,有信仰自由,不等于逼着你非得去挑一个信。真正的自由,首先应该允许人们放弃。同理,民法中对于自主婚姻的描述,也是如此:公民有不被任何他人和组织干涉其结婚决策的自由,但是首先他更有决定一辈子不结婚的自由。

    现代社会,值得人类去追求的价值太多元化了。有些东西,某些人或许觉得很重要,但另一些人则完全不CARE。正如在米国,有无数人几十年来,大选的时候都不去投票,他们不在乎谁当总统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一个手机或者电脑的用户,如果他想省点儿心,‘只求有一个快捷凑合的功能性软件可以用、可以满足工作或者打法时间的需要,而不在乎这个软件究竟是不是最适合他的、是不是别人通过种种幕后交易推送到他面前诱惑他使用的’—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?这不就是他的自由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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